中華民國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幕典禮須知
1. 請遵守排隊動線,留意地面落差,維持進退場秩序,勿推擠,安全第一。
2. 進場後離席,座位不保留,開幕典禮進行中,不可進入表演場地。
3. 看台座位有限,座位已滿座無法再開放觀眾入場觀禮。
4. 活動會場全面禁菸。
一、參加人員:
(一)各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:
每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共50名參與開幕典禮,其中35人由總領隊率領參加典禮繞場。
(二)大會各競賽種類之裁判:
請參加開幕典禮,並於開幕典禮前到典禮會場內之1樓西北集結區整隊,由裁判長率隊進場。
(三)大會執委會人員:
請參加開幕典禮,並於開幕典禮前到典禮會場內之1樓西北集結區整隊,由執委會主任委員率隊進場。
(四)一般觀禮民眾:
請觀禮民眾由服務人員引導由體育館2樓平台的北門進入會場。
二、集結時間及地點:
(一)英雄宴時間 : 112年4月22日(星期六) 14 : 00 至 16 : 00
(二)英雄宴地點:新竹縣體育場 2樓 平台
(三)運動員進場集結時間:4月22日(星期六) 16 : 00
(四)運動員集結區:新竹縣體育館2樓平台的各縣市帳篷區
(五)進場方式:
16:00 各縣市隊職員與運動員用完餐後依指引至體育館2樓平台的各縣市帳篷區整隊集結,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體育館內指定位置就座,觀賞表演節目。
17:00 各縣市 35 位典禮繞場代表由工作人員依序引導至體育館內1樓西北集結區整隊報到,在各單位牌前列隊等候繞場。
18:00 服務人員引導繞場代表準備進場。
(六)大會執委會人員,請於 17:30 起即陸續前往體育館內1樓西北集結區整隊,18: 00由執委會主任委員率隊進場。
(七)大會裁判,請於 17:30 起即陸續前往體育館內1樓西北集結區整隊,18 : 00由裁判長率隊進場。
(八)進場使用之各縣市單位牌、旗桿由執委會提供,並聘請專人持牌進場;縣市旗請各縣市自行準備,請各縣市指派專人持旗進場。
三、開幕典禮各縣市進場順序:
01 |
吉祥物 |
02 |
執委會 |
03 |
大會裁判 |
04 |
連江縣 |
05 |
金門縣 |
06 |
澎湖縣 |
07 |
新北市 |
08 |
桃園市 |
09 |
臺中市 |
10 |
臺南市 |
11 |
高雄市 |
12 |
宜蘭縣 |
13 |
基隆市 |
14 |
新竹市 |
15 |
苗栗縣 |
16 |
彰化縣 |
17 |
南投縣 |
18 |
雲林縣 |
19 |
嘉義市 |
20 |
嘉義縣 |
21 |
屏東縣 |
22 |
花蓮縣 |
23 |
台東縣 |
24 |
臺北市 |
25 |
新竹縣 |
四、開幕典禮運動員進場注意事項:
(一)各單位成二路縱隊,單位與單位間距離 5 公尺,順序為單位牌、單位旗、總領隊、隊職員與運動員,其距離各為 5 步。
(二)行進時務必配合音樂節拍、步伐整齊,經過典禮台前第一標兵時,由各單位指定人員下達「向右看」口令,同時各單位旗向前傾斜45度,總領隊行舉手禮,其他人擺頭朝向典禮台向主席行注目禮或揮手歡呼致意。隊伍最後—列通過第二標兵時發「向前看」口令,單位旗復位。
(三)隊伍左轉入典禮會場中央集合區時,請各單位繼續行進至典禮台前指定縣市位置就位。
(四)各縣市總領隊於隊伍通過典禮台後,由服務人員引導至典禮台貴賓區觀禮。
五、運動員宣誓、裁判宣誓、教練宣誓:
由大會指定宣誓代表到宣誓臺,面向運動員(裁判、教練)發「立正」口令後, 全體運動員(裁判、教練)原地起立立正,宣誓代表向後轉面向典禮台、向主席行舉手禮時,各縣市旗行持旗敬禮(向下斜45度),待大會主席答禮後, 宣誓代表左手抓大會會旗上角、舉起右手宣誓並宣讀 「誓詞」,誓詞朗讀宣誓完畢後, 宣誓代表再向主席行舉手禮,主席答禮後向後轉,下達「稍息」口令,各縣市旗復位,宣誓代表返回原處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為能充分掌握開幕典禮流程與時間,均無法提供時段表演或造勢活動,請各單位進場時能配合並保持進場隊伍之速度。
(二)開幕典禮進行時,請勿任意走動或離場。
(三)本須知若有修正依網站公告為準。
中華民國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閉幕典禮須知
一、參加人員:
(一)各縣市隊職員、運動員:
每縣市隊 15 人由總領隊(或指定專人代理)率領進場,由大會服務人員引導至會場觀禮區就位。
(二)大會各競賽種類之裁判:
大會各競賽種類裁判長(或指定專人代理)進入會場觀禮。
(三)大會執委會人員:
執委會秘書處各組工作人員派代表進入會場。
二、集結時間及地點:
(一)集結地點:新竹縣體育館
(二)集結時間:112年4月27日(星期四) 15 : 00
(三)各縣市運動員、隊職員請於 4 月 27 日(星期四)15 : 00 整隊在體育館報到、集合,由服務人員引導進入會場,並按安排位置入座參加典禮。
三、閉幕典禮頒獎
(一)各種類競賽錦標獎項
(二)運動精神獎請得獎個人與團體務必派代表準時於指定位置就位,由大會人員引導上台領獎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項:
(一)除下屆主辦單位提供閉幕典禮 10 分鐘表演外,其餘縣市均無法提供時段表演或造勢活動,請各單位進場時能配合。
(二)閉幕典禮進行時,請勿任意走動或離場。
(三)本須知若有修正依網站公告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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