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本次賽會運動員法定代理人審核,經洽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體育總會,彙整說明如下:
一、有關資格審查中運動員法定代理人審核機制,因報名系統中輸入之法定代理人,無法判斷其資料正確性。
二、本次賽會於111年12月9日(星期五)下午2時辦理之線上報名說明會時,已提出「法定代理人需與學籍卡上資料相符」之說明,現場與會單位並無異議。
三、經查有關學籍系統2.0無法印出法定代理人,部分學校採用其他方式佐證所輸入資料之正確性,如戶籍謄本、戶口名簿、身分證等影本資料,上述方式如可判定輸入資料實屬正確,即符合資格審核合格要件。
四、綜上,執委會提供以下二種方式進行上述問題之補件佐證:
(一)附上【戶籍謄本、戶口名簿、身分證】等影本資料佐證(並請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)。
(二)以學校為單位造冊,並依序建置:學校名稱、選手姓名、選手身分證、法定代理人、法定代理人關等欄位 ,並由學校及縣市政府蓋章確認其資料正確性。
(三)於學籍資料上註記法定代理人姓名並核章佐證。